一、违反高消费限制令是怎样规定的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和第104条的规定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这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为了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 最高法执行局为破解“执行难”,最高法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全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银行联合限制其贷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等。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查证属实,根据有关规定,对被执行人拘留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最高法将实行悬赏举报制度,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财产价值的10%。
二、现实意义
1、出台《限制高消费令》的目的是什么?对欠钱不还的人实行限制消费,不让他们打手机、坐飞机,不让他们出入宾馆酒楼夜总会,其目的是为了惩罚他们。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对欠钱不还的人实行限制消费,是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为债务人逃避债务留下了漏洞。比如,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有500元存款而欲予以冻结,即便执行人员认为打手机超出了“必要”的范围,但是却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而《限制高消费令》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只保留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其他财产均属于被执行的范围”,这就明确了必需生活费用的界限。
中国法律又规定,债务人实在无法偿还债务的,可以缓期偿还;执行人员发现债务人取得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可以随时予以追缴。中国目前的法律对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还没有提出制裁的措施。对于恶意逃债的行为,债权人只能干瞪眼。而现在《限制高消费令》以法令的形式规定,被执行人一经发现有高消费的挥霍行为,法院将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一旦赖账者违背了《限令》,当然是债权人去举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债务人一旦拥有可以偿还债务的财产,债权人即可要求其偿还债务。如果以前债权人看到债务人大肆挥霍只能干瞪眼,那么现在有了《限制高消费令》的尚方宝剑,可以去举报了。
3、中国目前司法活动中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首先是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严守信誉造成的,但是法律在执行过程中操作性不强,给债务人可乘之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广州东山区法院出台《限制高消费令》,可以说是增强法律可执行性、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有力举措。
相关的当事人一旦违反了这类限高令,债权人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举报。举报后一旦核实了,对这类违反限高令的当事人进行相关的处罚。将相关的资金用于清偿这类人员的债务,合法的保护这类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员如产生相关的债务或财务纠纷时,我国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这类人员不能够进行高消费活动。相关的收入和营业所得应积极的偿还我国的债权人进行办理,我国的人民法院发现这类人员有财物的,还可进行相关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