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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686 次  来源:网络

一、玩忽职守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需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卷宗材料、法律文书齐备的,及时移送公诉部门。

3、公诉科受理案件后,需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及时退回案件管理部门。

4、公诉科受理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5、公诉科受理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经批准,可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6、起诉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

二、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 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玩忽职守案跟其他一般的刑事犯罪相比,主要是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的,其他的办案程序都是一样的,对玩忽职守罪,也不可能在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直接由人民法院去审理。而且玩忽职守的犯罪嫌疑人,从被第1次询问以后,也有权利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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