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学生老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吗?
老师辱骂学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老师辱骂学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辱骂学生,根据相关的保护法,对于老师应当严厉的处罚,具体可以通过解聘,或者是行政处罚,比如拘留或者是罚款等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