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谁追究
申请执百行人和法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院起诉。度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知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道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专、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属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程序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犯拒不执行判定裁决罪不但人民法院进行强制实行,还得去牢里改造。法院的判定裁决书并不是圣旨,是可以不服气的,但是不服气得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或者是同一级有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官司赢了就不用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