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人代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合法?
代理人代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通常情况下在存在着授权委托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的。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自于当事人的授权。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授予委托代理人该项权利的,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根据刑诉法,辩护人和公诉人都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根据刑诉法,辩护人和公诉人都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在现实生活当中,委托诉讼代理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实际上都是来自于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授予,进行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的话,完全也是可以的,比如说在,对案件进行审理过程当中,发现有一些证人需要申请出庭作证,也可以由律师代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