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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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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判决,而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是比较多的,法院要对庭审的过程进行记录,那么庭审报告怎么写?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庭审报告如何写

依据我国刑事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作出记录后由判长和书记员签名,作为庭审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庭审报告如何写”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作出记录后由判长和书记员签名,作为庭审的报告。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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