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需要遵守相应的审理程序,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问题。但是关于其中的审理程序细节就比较模糊了,毕竟大家了解的只是一个大概的程序。那么,刑事法庭审理程序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这就需要我们做好这方面的了解,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法庭审理程序
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询问证人。
3、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只要不超出本案范围,一般不应限制其发言时间,或随意打断其发言,而应让被告人将话尽量讲完
4、评议和审判。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
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何罪,应否处以刑罚;有无从轻、从重、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等,并依法作出判决。
5、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刑事法庭审理程序都清楚了吧,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就要依法进行,这些都是必要的程序,才能完成案件的审理,最后做出相应的判决。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需要当做常识进行了解,才能对自己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