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公安局撤案流程是什么?
1、立案后被告及原告进行协商,确定所有的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
2、案件涉及的双方将协商结果以调解书的形式呈现,双方确认签字。
3、进行撤销案件申请书的攥写,并且涉案双方拿着撤案申请及调解书去相应公安局,申请撤案。
4、民警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审查。
5、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撤案。
而值得注意的是撤案的时间会因案件的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部分会在涉案双方协商完毕便可撤案,而部分而是会在被告方完全履行调解书中的所有条款后撤案。
二、立案之后撤案规定是什么?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我们国家的刑事类型的案件在进行撤销的时候是有条件方面的限制的,对于公诉类型的案件不能够由当事人自己申请撤销,但是自诉类型的案件是可以自己进行撤销的,只不过说,需要自己提交撤诉的申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