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二审立案会通知吗?
二审立案后会通知案件当事人,并确定上诉人、被上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民事诉讼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四、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
2、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必须提出上诉状。
总之,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立案后通知当事人这是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可是上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开庭的时间也得另行通知。对于原被告双方来讲,上诉状和答辩状都应该直接递交给原审人民法院,是由原审人民法院再交给上级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