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生儿改名字医院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改名字是无法在医院办理的,应当到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但新生儿的出生证办理完毕后,名字无法更改。如果在登记户口时因出生证上名字使用的是冷僻字,无法完成登记,是唯一一种允许修改名字的特例,修改时需由公安机关出具不能登记的相关证明。如果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出生证上的不同,造成出国留学签证等问题上的困扰,需到公安机关将出生证上的名字依法定程序在户口上列为曾用名。
公安机关在上户口时一般均会依据出生证上的名字进行登记,即使改名,也必须在登记后重新依据法定程序更改。所以,在为孩子起名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能不改就不要改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哪些条件才可以改名?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6、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对于姓名的更改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和确认的,必须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合法的办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是不会同意改名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