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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案件一定要合议庭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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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案件是之前一审过后,当事人对于结果不满意而提出上诉的案件,等于之前案件已经审理过一次了。由于之前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并不是合议庭,当事人觉得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才会比较公平一些。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二审案件一定要合议庭审理吗

所有的案件不管是一审、二审、再审还是发回重审的案件法院都可以采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只不过在一审中(不含发回重审的一审),为了节省司法资源,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事实清楚、简单、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二审案件是否为合议庭审理其实不一定,往往是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等来进一步的确定,有需要的人们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案件。二审案件到底由哪个法院进行审理有哪些的要求等,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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