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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探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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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临时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被拘留者之一是当前的罪犯或主要嫌疑人。第二种是法定紧急情况之一。

刑事拘留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亲属探视,但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会见。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一项合法权利。调查机构收到律师的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时,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书、授权书或法律援助函的辩护律师应及时安排不超过48小时的会见。律师法律也明确规定律师委托的日子第一次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机构或采取强制措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没有受到监视。因此,如果家属被刑事拘留,原则上不能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会见。法律规定:第三十三条律师法律规定,律师应当审问嫌犯首次调查机构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与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没有受到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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