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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医疗保险多长时间内能报销
职工患病后,在医疗机构治疗时,用医疗保险报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也就是治疗结束后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其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患病后到医院治疗的,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