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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从哪天算起

发布时间:  浏览: 204 次  来源:网络

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从哪天算起

拘留时间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被限制的当天开始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比如当天被拘留的,从第二天开始计算拘留时间。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会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

被抓的第二天。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判刑吗

不一定会被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的。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应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院。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判处刑罚。

这种情况下会从当天开始计算拘留时间,嫌疑人有毁灭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犯罪之后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需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会出具拘留证,此时可能会判刑,也可能不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不会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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