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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41 次  来源:网络

一、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怎么办?

37天刑事拘留到了没有放人了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进行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37天刑事拘留到了会被逮捕吗?

1、37天刑事拘留到了不一定会被逮捕。

(1)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2)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应当释放。

(3)针对的是罪轻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

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若是被拘留了,最好自行计算下自己被拘留的时间,若是发现自己已经被拘留了37天,但是依旧没有被释放,那么可以依法申诉、或者是控诉。公安机关在发现法定的拘留期限确实已经届满了的情形下,可能会将被拘留者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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