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无能力还钱怎么执行?
1、担保人无能力还钱,法院可能会采取的执行措施包括扣押、冻结、划拨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担保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还需要履行还款义务吗?
1、担保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还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
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担保人若是需要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由没有能力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若是法院受理了此请求,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具体是采取查封、还是采取扣押财产等的执行方式。若担保人是公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应当通知担保人、或者是其亲属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