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不知情签字用还钱吗?
1、担保人不知情签字有可能需要还钱。
通常情形下,即使担保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形下签字了,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为他人担保是比较慎重的法律行为,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担保人所谓的不知情是否存在,关键要看担保人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担保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则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无效。
2、担保人为一般担保、连带担保。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二、不知情的担保人没签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1、担保人不知情也没签字,不要担责。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没有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借款合同上没有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2、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人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不管是公民、还是单位,在合同上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前,最好先查看一下合同的内容,否则有可能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形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提供了担保之后,一旦债务人自己没有还款能力,有可能需要担保人代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