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民法典的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50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的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二、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来说,处理债权债务的关系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协议来解决。

2、通过走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协助完成。

一般来说,包括去仲裁机关仲裁、去法院进行诉讼程序等。

这两种方式可以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一般来说就可以任意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

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民法典除合同编外,还规定了大量的内容如物权、人格权等,事实上,因这些权利或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就属于“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比如说,向离婚后的子女支付抚养费、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因侵犯他人肖像权而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等。

如果大家遇到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网咨询其他问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