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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共同罪名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0 次  来源:网络

一、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共同罪名吗

不是。我国《刑法》规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刑法》的规定来看,共同犯罪是指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非构成共同罪名,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因行为人之间自身状况不同而导致构成不同罪名。比如年龄、精神状况等。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和他人一起共同实行犯罪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需要一起立案吗

共同犯罪是可以一起立案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共同犯罪是可以一起立案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共同犯罪的情形因为有多人参与,所以较为复杂,不同人的情形不同,可能会构成不同的犯罪,也可能有人不构成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欢迎各位读者有其他问题的话,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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