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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自首减刑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176 次  来源:网络

一、职务侵占罪自首减刑多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自首该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是自首。由此可见,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自动主动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

犯罪分子自首,只是表明对自己犯罪的态度,并不改变原有的犯罪事实。因此,法官在对投案自首的罪犯量刑时,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首先根据自首人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对照相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再结合自首人的从宽情节。因此,有必要把握好度,从而实现适度的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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