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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起诉破坏军婚罪要走哪些程序
破坏军婚案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也可以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军婚罪的立案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坏军婚案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即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
另一方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第2款: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破坏军婚案也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具体来讲包括两种情况:
1、作为被害人的现役军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破坏军婚案;
2、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破坏军婚案。
破坏军婚罪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
破坏军婚案是能够直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也可以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