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向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起诉时效是3年,从债务人不还款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中的规定去执行。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担保人的权利有哪些?
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只是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具体包括: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保证人所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例如时效完成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即使债务人放弃上述抗辩权,保证人也有权主张,因为保证人主张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并非代为主张,而是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独立行使。保证人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其他类似权利有撤销权和抵销权。
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先诉抗辩权既可通过诉讼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外行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住所变更的时间,必须是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是成立之前或当时。
2、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满足,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律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4、 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保证人是债务人,因而应享有一般债务人的权利。
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对担保人提起诉讼申请,但是诉讼申请的提出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是常说的诉讼申请时效,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还没有提起追款的诉讼申请的,很有可能会因为超期的原因而被法院驳回提起诉讼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