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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故意伤害罪坐牢减刑可以减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155 次  来源:网络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坐牢减刑可以减多少?

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服刑的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的时间最多是原判刑期的一半。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构成故意伤害罪坐牢减刑的法定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构成故意伤害罪坐牢提请减刑需准备哪些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减刑的上限,但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坐牢减刑可以减多少的这个问题还是要结合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定,对犯罪分子减刑时不可能直接减去一半的刑期。减刑的幅度和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故意伤害案的具体案情等各方面的因素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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