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怎么冻结银行卡账户?
1、若是债权人想要冻结欠债不还者的银行卡账户,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遇到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债权人依旧可以向法院起诉。
由法院来检查债务人是否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对于法院经过审理确定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在还清债务之前,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借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于债权人来说,遇到债务人欠款不还的情形时,不能擅自冻结他人的银行卡。且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任何个人都是没有资格去冻结他人的银行卡的。若借款人已经被法院判决限期还款,但是在期限届满后依旧没有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同意强制执行后,可能会冻结借款人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