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多少可立案?
1、只要确实已经欠款,不管欠款多少钱,法院都有可能会立案。
但是起诉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①案件受理费;
②申请费;
③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欠多少钱不还会坐牢?
1、一般情形下,行为人无论欠多少钱不还都不会被判刑。
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并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因此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欠款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偿还能力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对于债权人来说,只要遇到债务人欠款不还的情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不管欠款多少钱,都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的时候,需要判断纠纷案件是否已经满足了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若是满足,那么久需要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