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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起诉要原告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33 次  来源:网络

一、欠债不还起诉要原告去吗?

1、欠债不还起诉不一定要原告去。

除了婚姻等少数涉及公民身份的案件之外,大多数民事案件不需要本人亲自到法院立案。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包括立案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必须在起诉状上亲笔签名,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手续全了,从立案到结案都无须本人亲自到场。

2、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二、欠债不还起诉需要提交借条吗?

1、欠债不还起诉不一定需要提交借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若是欠款不还,当然是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的。且现行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故此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其他具有相应民事能力的公民,代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不管起诉状是谁提交的,只要诉讼请求被法院受理了,则需要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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