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多久才期限届满?
1、取保候审12个月才期限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取保候审的流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二、谁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1、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投案不能被认定为是自首。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中的“犯罪后逃跑”应当是指归案前的行为,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法院开庭传票后潜逃已属于归案后的行为,故其在被围捕过程中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规定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有可能可能会收到取保候审的请求,在收到此类请求之后,需要审核判断具体是否满足法定的取保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还需要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决定同意取保申请的,还要确定取保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决定的取保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