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犯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债权人的救济方法如下:
(1)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
(2)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指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是负有向债权人还款的义务的,债权人若是发现了债务人在没有还清债务之前,就实施了转移财产等可能会影响实现债权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财产转移行为的请求。若债务人是在法院的判决文书生效才实施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债务人有可能会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