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情节严重的有哪些?
帮信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实施帮信行为获利一万元以上等。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被帮助的犯罪对象没有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会涉嫌犯帮信罪吗?
1、被帮助的犯罪对象没有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会涉嫌犯帮信罪。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2、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
(1)重点审查行为人提供信用卡或转账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行为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不能仅凭其供述和辩解,应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提供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等方面综合认定。
(2)要在主观认识与客观行为一致的范围内认定行为的性质。
无论是“帮信罪”还是“掩隐罪”,都以上游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帮信罪”和“掩隐罪”客观方面都是为上游犯罪提供一定的帮助,犯罪行为存在交叉重合。
任何的单位、个人若明知他人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就不得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的帮助行为。根据规定,若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帮信行为情节严重,而一旦情节严重,会涉嫌犯帮信罪。罪名成立后法院则需要判断是否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