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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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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诉讼案件都是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如果我们有正当理由一般是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那么民事案件延期审理如何处理呢?以下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延期审理的时间和次数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这将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因此,可以延期审理。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

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比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期或者继续开庭审理等。

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对下次开庭审理的日期和地点能够即时确定的,应当当庭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即时确定的,可以在确定以后另行通知。

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是开庭前准备的重要内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者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开庭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发给当事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综合以上内容看来,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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