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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庭上提供伪造证据是什么罪?
法庭上提供伪造证据可能会涉嫌犯伪证罪,当然若没有同时满足于以下四个构成要件,那么伪证罪就不成立:
1、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二、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区别是什么?
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区别包括主体要件不同、犯罪的内容不同等。
1、主体要件不同。
伪证罪是特殊主体 ; 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
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
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 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
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 ;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不得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向处理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是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这是由于根据规定,这些人员若是提供虚假证据,有可能会涉嫌犯伪证罪,罪名一旦成立,相关作证人员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