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出现医患纠纷,经科内解释患方不能接受的,应告知患方到投诉接待办反映情况,投诉接待办负责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患方意见,详细记录纠纷经过。

2、事实经过明确,医方行为未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释,事实经过不清及医患双方存有争议的,向相关科室发放医疗纠纷调查表。

3、相关科室接到医疗纠纷调查表后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将结果反馈回投诉接待办。

4、投诉接待办将调查结果上报,经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

5、投诉接待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答复患方疑问,将院方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告知患方。

6、经调解处理形成协议的,签署调解协议书。

不能调解的通过市调解中心或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是分为四级的,这个是有一定的依据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是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