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要停职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要停职。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妨碍侦查,并保证犯罪嫌疑人可以随传随到,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将会被取消取保候审,依法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六)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属于《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一种强制性的而措施。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段时间实际上是不需要停止的,因为这仅仅是立案侦查也就意味着涉嫌犯罪,但是并不是一定会犯罪,任何的人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都不能够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