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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租赁无效吗
1、抵押物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无效,只是租赁合同不得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二、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民法典》规定:
“债务履行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受偿;
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抵押物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无效,只是租赁合同不得对抗抵押权人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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