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多久?
1、从拘留到移交检察院可能需要三个月左右。
(1)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是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若是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提出逮捕请求被法院受理了,那么从被逮捕之日起,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侦查期限。
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移交检察院多久会传唤?
1、案子从派出所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传唤当事人没有规定时间限制。一般是半个月之内。
从立案后到检察院传唤要多久没有明确规定,由侦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有疑问,请自行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处理。
但是案子到检察院,检察院一般情况下一个半月内要审查起诉到法院,这个期间检察院会根据案情提审或传唤嫌疑人,次数和时间都要依据案情来决定。
2、移送检察院后多久提起公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提起公诉;
(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45天左右提起公诉。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可能会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规定,凡是需要起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之后,需要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至于从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到移交给检察院审查之日止,具体需要多少时间,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