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牙科门诊发生医疗纠纷的怎么举证
1、在牙科门诊发生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与患者都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患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受到医疗损害,而医疗机构要举证证明医疗损害与医护人员的诊治无关。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
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二)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
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
有的学者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探索和研究,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
即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
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牙科门诊发生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与患者都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患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受到医疗损害,而医疗机构要举证证明医疗损害与医护人员的诊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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