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取保候审还需要拘留吗?
一般不需要拘留,但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逮捕,逮捕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二、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会撤案吗?
不会,取保候审跟撤案没有任何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才能撤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执行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虽然已经取保候审不需要拘留,可是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合执行机关的监督工作。并且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并不会终止,办案机关随时都可以根据案情的变化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