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一种制度,为了使延期审理能够善用起来,我国相关的法律对于申请延期审理的条件、理由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知道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有哪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延期审理,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延期审理的相关知识,整理如下。。
一、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的一些法律知识。根据法律对于延期审理的申请条件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当满足以上条件的其中一项,就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所以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也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当然,如果还有人需要了解其他的法律知识的,若悠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