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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止延期审理这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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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都是一种法律制度。这两者对于其当事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这两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它们也是有区别的。那么,诉讼中止延期审理这两者的区别有哪些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中止延期审理这两者的区别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两者十分相似,都是因法定情形而在诉讼中停止继续进行诉讼活动,但是两者也存在者重要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

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上

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

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

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这两者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恢复审理和法定情形这些方面都是不同的,但是这两者也具有非常多的相同点,希望大家能够很好的了解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如果大家需要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若悠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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