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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过失犯罪。
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
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
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8、间接正犯
(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
(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
(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共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犯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更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两名未成年人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不构成共同犯罪。虽然多人共犯,但如果其中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者必须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目的。这有两个含义:一是共同犯罪者不仅承认他们在蓄意参与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承认还有其他同罪犯与他一起参与犯罪。二是共同犯罪者对于其结果的发生,都抱有希望或有意放任的态度。共犯目的是使各共同犯的行为相互关联、相互配合,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后果。
共同犯罪是不法形态。处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应当首先从不法层面判断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然后从责任层面个别地判断,各参与人是否具有责任以及具有何种责任。换言之,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只是表现在不法层面,共同犯罪的立法与理论只是解决不法层面的问题;在责任层面,共同犯罪与单个人犯罪没有区别。所以,必须以不法为重心认定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