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诉讼的案件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诉讼的案件应当是直接按照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是: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二、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是怎样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在当代的社会,检察机关主要就是负责审查起诉的,如果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是认为情节非常的轻微,对于社会的危害不大,这个时候将会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若是有被害人担当的惊厥定速送达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