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总公司分公司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

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