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条上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的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追讨债务的重要凭证的,当然有一般就有特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合同,需要有借款人签字或者盖章,大家注意了,也就是说签字或者盖章只要有一个就行,别急,还有个条件,就是且合法,意思就是签字当事人的确保是借款人签的才行。
也就是说只有签字可以,但是必须是借款的人自己签的,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其授权别人签的。
对于借条,其实在法律上实质就是一个借款合同,既然是合同就要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要求其实是很严格的,而对合同的形式要求是比较宽泛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间,对于借款合同,借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其实借条就已经生效了,按手印其实是一种双保险,是为了进一步证明是这个人借款而已,因为手印这玩意是可以进行对比鉴定的,每个人的手纹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按手印等于是一个二次确认,并非是必经的程序。
所以说,借条的成立是以签订为准的,签字或者盖章都是可以的,虽然借条是否有效并不一定要按上双方的手印,但是证明借条真假的时候往往手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为手指纹是唯一的,加上按下手印其实是增加效力的做法,所以按手印与签下名字一起起到了双重证明作用,但是按手印并不是借条必要的。
虽然写借条并不一定要按上双方的手印,但是有些情况下是完全需要手印才能证明,例如在借款关系中的一方不会或者不能书写自己的名字,此时可以将按手印代替签字,二者存在同等的效力。
因为名字可以代写或者仿写,存在造假和否认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欠款人拿到钱后故意不还钱或者赖账,建议还是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的双重确认。
了解好以上的内容,可以为当事人在借款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借条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即当借钱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借条已经成立,并不是按下手印时成立,如果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对方写借条的时候要求按手印,进一步保证借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