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不起诉决定书只有律师才能申请成功吗?
1、帮信罪不起诉决定书,并不是只有律师才能申请成功。
即使律师没有提出申请,检察院审查后也有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后,刑事案件就结案了吗?
1、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后,刑事案件并没有结案。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需要查清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需要查清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检察院在审查帮信案件之后,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若是帮信行为人不想被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的建议书。当然,即使提交了此建议书,检察院审查后依旧有可能会作出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