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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  浏览: 384 次  来源:网络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3、进行辩论;

4、提起上诉;

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

8、可查阅庭审材料;

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二、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l、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

2、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三、案件级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l、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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