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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刑事拘留三天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23 次  来源:网络

一、传唤刑事拘留三天怎么办?

公民被传唤后,若是被刑事拘留三天,被拘留者、或者是被拘留者的家属可以提出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的请求。

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公安机关可以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吗?

1、公安机关可以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传唤的时间限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公安机关才会拘留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获得检察院下发的逮捕证之后,才可以逮捕特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决定是否对其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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