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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所依据的就是刑事诉讼法。
一般而言,就是公安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就会派人前往现场去了解情况。
在大概了解情况之后,觉得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需要立案处理的,就会通过传唤的方式找相关人员进行问话从而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到了这里的时候,警察就会考虑和分析这一案件的情况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还是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
将该案件进行这样大致两种的分类,我们在这里可以称为“案件的分流处理”。
接下来就是处理这个问题了。
如果是治安管理额问题,就可以直接依据治安处罚法直接进行处理。
如果觉得这个案件问题比较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把案件送到有管辖权的公安局进行立案处理。
在立案之前,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审查相关的事实材料的,因为这涉及到犯罪问题,必须得严谨处理。
在查清相关事实的时候,公安机关就会对这个案件进行再一次的“分流”。
那就是决定是否应该立案处理,如果不立案处理,就需要作出不立案处理的决定书,并且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举报者)。
该案件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就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此事。
如果是需要立案的,就作出立案决定书。
并且通知和案件相关的人员,也包括举报者。
这就是第一阶段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侦查,这里就需要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地收集相关的证据,当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时候,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也是可以采取的。
只要公安机关觉得证据充分了,事实已经清楚了,那就可以提交给检察院审查了。
如果查清了,觉得没有犯罪的,那也可以是要告知检察院,然后放人,撤销案件。
这就是公安机关大致的办案流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