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可以起诉吗?
1、被取保候审不一定可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一年必须结案吗?
1、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并不是一年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
2、结案的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案件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3、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种法律手续完备。
4、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5、撤销案件的条件是:
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侦查终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结案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不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处于被取保候审的状态,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之后,都有可能会作出起诉、或者是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规定,检察院提出公诉请求后,若是法院决定判刑,那么被取保候审的期间是不能被折抵刑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