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法院判1年可以减刑多少?
被法院判1年最多可以被减刑6个月,具体理由如下: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判1年缓刑1年要坐牢吗?
1、判1年缓刑1年一般不用坐牢。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意思是指对被法院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如果在缓期一年中没有违法乱纪,缓期一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但是如果不遵守缓刑规定,或者有漏罪或者新罪的,会取消缓刑,实行收监执行。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条件如下: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不管被法院判处1年的有期徒刑,还是被判处其他的刑事处罚,若是想要减刑,需要由刑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刑罚执行机关在提交减刑建议书之前,就需要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特定的犯罪分子是否满足减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