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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借钱的时候因为关系好,就只要求对方打个借条,没说什么利息的问题。
借完之后或者直到还钱的时候才发现借出去的钱有点多,而且时间也长,没约利息会白白浪费掉那几年的利息。
于是,有些出借人就会在对方还钱的时候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利息。
实际上,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是两个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那就不支付利息。
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上会认定是不支付利息的借贷关系。
所以,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依据,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因此,如果一开始约定借钱没约定利息,到期还款时对方要求支付利息,不同意的可以不给,当然债务人自愿支付的也不是不可以。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人借钱的时候不是直接说明不要你利息,而是说不好怎么给利息,这种情况就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
要真遇到这种情形的,就不是直接拒绝利息就好的了,此时就算被起诉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从原则上来说,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通常会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后,在借钱的时候没说利息,出借人就比较吃亏,实际中大多数人会在还钱的时候才说要利息的,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无法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而且就算要给利息究竟要怎么给的,建议被要求利息的借款人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